后勤管理处组织开展电梯制动试验
发布者:敖双艳
发布时间:2025-04-18
浏览次数:10
【字体:大中小
】
为切实做好校内电梯安全运行保障,2025年4月18日,后勤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邀请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对贤正楼1、2号电梯及美术学院电梯进行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
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是指,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试验后轿厢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以此检验电梯曳引系统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验证电力拖动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可靠性,以及轿厢系统和导向系统的稳定性。
该试验每间隔5年进行一次,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必要的检验项目。由于电梯在使用、改造(重大维理)、维护保养等过程中,可能产生平衡系数不符合要求、导轨支架松动、曳引机制动能力不足、曳引能力下降、轿厢架强度下降等情况,因此在开展制动试验时,对其进行检查和安全风险分析,有助于试验实施过程的风险控制。
经过电梯维保公司的试验,以及特检院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125%制动试验项目检验成功,参检电梯顺利通过检测。后续,后勤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做好校内所有电梯的各类检查,以及维保工作,全力保障在校师生的乘梯安全。
一审:刘春燕
二审:罗志贤
三审:张 华